

改造学校老旧食堂,新建学校食堂应按照餐位设座率不低于50%、至少满足学生分2个批次就餐要求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;
结合中小学生成长需求,组织编制各年龄段带量食谱库;
扩大校园餐菜品选择种类,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自助选餐模式;
市级统一设计校园餐满意度调查问卷,每学期开展1次覆盖全部学校的校园餐满意度匿名调查……
今天(14日),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的通知,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、加强餐食质量保障、强化家长学生监督、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四大方面,提出了12项具体措施。
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自营供餐
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,应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供餐服务单位,供餐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且社会信誉良好。鼓励具备食堂自营条件的学校采用自营方式供餐,强化食材采购和食堂从业人员等的管理。不具备建设食堂条件的学校,可通过从校外配餐服务单位订餐的形式,解决学生集中就餐需求。
学校以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供餐服务单位时,须将餐食标准、食材采购方式、食材占餐食标准的占比、食品安全责任、满意度结果应用等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,明确评价与退出机制。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各区落实食材供应和学校履约验收情况定期抽检制度,邀请学生家长、行业专家、第三方机构参与,督促问题整改。拓展校园餐大宗食材集中采购渠道,为学校提供更多优质可靠的选择。
因地制宜实施中小学厨房提升工程
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教育、卫生健康部门结合中小学生成长需求,组织编制各年龄段带量食谱库,确保餐食科学搭配、营养均衡。学校需每周公示和更换带量食谱,督促食堂改进烹饪方式,推进菜品减盐、减油、减糖,持续提升餐食质量。扩大校园餐菜品选择种类,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自助选餐模式。
各区因地制宜实施中小学厨房提升工程,升级设施设备,优化厨房空间和流程布局。改造学校老旧食堂,以多种途径扩充学生食堂空间配置,提升学生现场就餐体验。新建学校食堂应按照餐位设座率不低于50%、至少满足学生分2个批次就餐要求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,更好满足学生的就餐体验。
落实每日陪餐制度、家长陪餐制度
《若干措施》表示学校全面提高家长代表在供餐服务单位招投标、菜谱制定、日常检查、食材价格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度。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区、校两级投诉渠道,及时受理、处置、反馈投诉意见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方式,广泛听取意见建议,落实“接诉即办”。
要优化校园陪餐制度。学校严格落实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每日陪餐制度,公开陪餐具体安排,确保与学生同一场所、同一餐食。全面落实家长陪餐制度,欢迎陪餐家长实地了解学生用餐过程和食堂运行情况,充分吸纳家长的合理建议。
与此同时,改进满意度调查。市级统一设计校园餐满意度调查问卷,各区统一组织第三方机构每学期开展1次覆盖全部学校的校园餐满意度匿名调查。各区指导学校根据调查结果和招投标合同约定,针对性调整改进校园餐供应管理。
深化学校食堂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建设,打造“阳光食堂”专业的股票配资一览表,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。升级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,丰富完善食材溯源、食材验收、食堂人员管理等功能模块,以数字赋能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。
恒正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